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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19-11-22 12:45:38
  

 1  目的

     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管理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以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尽可能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以降低生产成本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治理。

3   职责和权限

3.1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将各部门的废弃物分类回收,并监督各部门废弃物的处理。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并分类标识、集中回收。

4  工作程序

4.1各职责部门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和标识。

4.2本公司的废弃物可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具体划分如下:

4.2.1一般废弃物:

1) 生产过程中产生可回收利用的原料桶等;

2) 办公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旧纸张和报纸、办公垃圾等;

3) 生产活动产生的生产垃圾等;

4) 环境因素评价过程中被评价为一般环境因素的各类废弃物。

4.2.2危险废弃物:

1) 办公、生活、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旧电池和废旧灯管等;

2) 办公、生活、生产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

3) 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旧设备零件、废电池、废油、废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溶剂及其污染物等;

4) 检验/化验活动产生危险废物、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碎布等。

4.2.3办公室对存放在指定区域(厂区垃圾点)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标识,防止混放。

4.3对办公活动、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应由产生该废弃物的部门或人员进行集中存放,并由清洁工每天进行清理。

4.4对办公活动、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由产生该废弃物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分类存放,做好标识,并运送到指定区域(如厂区垃圾点)。对挥发性大的废液,应使用有盖的容器盛装,不得直接从洗手池或下水道排出。

4.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桶和不合格品,进行回收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一般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定点放置,交环卫部门处理。

4.6对所有的危险废弃物,应由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回收处理。

4.7办公室应定期对废弃物的排放量和处理量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