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质量认证--化学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对化学品的全过程的管理控制,预防火灾及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成都诚通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化学品品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及应急措施。

3  职责

3.1 供销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3.2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的管理。

3.3 生产部负责对所有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及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化学品的采购

1)供销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选择环境行为较好的供方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并向供方提供本公司对相关方管理的文件。

2)对危险性较大或本公司了解不够的化学品,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或有关的其他性能说明。

4.2  化学品的贮存

1)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或专用场地内,并设专人管理。

2)化学品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实行分类分区存放,标识清楚,堆剁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具体执行相应的化学品的MSDS。

3)库房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应配备灭火设施或水龙头、防着火等应急设备。

4)对易挥发化学品存放时,桶和容器必须加盖密封,以避免溶剂挥发。对刺激性气味化学品,应使用小口径容器存放,以减少有害气体挥发。

5)库管员应进行化学品的安全性能及相关应急措施的培训,加强对库房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6)库管员应对入库的化学品的包装、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

4.3  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部门建立成都诚通咨询有限人公司部门《化学品清单》,并收集相应的MSDS。

2)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有关培训,掌握化学品的性能、使用要求及防护措施后方可上岗操作。

3)使用危险品的现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使用后的危险包装容器及残余化学品,不得随意露天堆放或随意倾倒,应按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要求妥善管理。

4.4  应急措施

1)火灾、爆炸

火势不大时,可用相应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将易燃物质搬离着火现场。不能确信能扑灭火灾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关报警。

2)泄漏

a)对气体或易挥发的液体,关闭或堵塞泄漏处。

b)小面积的液体用抹布、拖布等擦拭,放在专门的容器中。

c)固体收集到指定的容器中。

d)大量泄漏时,应迅速报告总经理。

3)对每种化学品的泄漏、着火的应急处理具体按该化学品的MSDS要求执行。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5.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3 《危险试剂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化学品清单》

编制/日期:2013年4月6日      审核/日期:2013年4月8日        批准/日期:2013年4月12日

 

 

成都诚通咨询有限公司
2013.4